振兴有道 | 拉动农文旅小镇高效运转的三驾马车——以浔龙河生态艺术小镇为例(二)
楔子: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城乡关系是一个从“一体”到“分离”再到“联系”并最终融合的过程,资本、产业、运营三驾马车正在拉动农文旅小镇快速奔驰在城乡融合的康庄大道上。资本、产业、运营对生产要素的归集与加工并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通过各种模式的设计相互融合,共同发挥出拉动城乡经济增长、农村创富致美的核心动能。
小镇项目运营能否有效实现平台化、结合乡村治理是关键
村民自治,是我国村级治理的基本制度。伴随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深化,不少传统乡村地区迅速衰落,村民自治普遍弱化,难以对乡村的公共服务、公共事业承担治理责任。随着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振兴要全过程发挥保障作用,在大量资源投入农村的现实环境下,迫切需要提升乡村组织治理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民生服务质量升级。然而,大量资源下乡,形成乡村范围内循环经济体(小镇经济)的同时,乡村治理暴露出的问题极有可能导致小镇项目“看起来很美”,实则大量利益外流的窘境。
首先,项目制背景下,各环节(项目谋划、设计、批复、环评、施工等)形成“分利秩序”,导致背靠权力寻找“寻租机会”的现象出现,其中不乏乡村的“灰、黑势力”,也包括趁机寻求不当利益的不合作者(“钉子户”),而广大的普通农民往往是被动的,无法通过组织获得合理利益。其次,不融合乡村治理的项目投入很可能带来新的公平问题。比如在调研时,笔者发现在一些乡村建设中,由于村与上级领导“结对子”,定为扶持示范点重点打造,其生活环境和民生设施得到极大改善,而隔壁的村庄由于不是示范点,差别巨大。这样的工程不可能使广大群众满意,甚至导致隔壁村庄的凋敝或美丽乡村内部治理事故频发的现象。此类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乡村治理问题还有很多,又如项目产生的公共资源的分配与管理(比如商铺的承租权),有很大部分要通过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来具体落实,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设置监管机制,单靠基层党组织和村民组织的监督是不够的,结果往往是民众参与度低,给既是村干部“政府代理人”和村级组织“当家人”双重身份的“小官”提供了权利寻租机会,侵害农民的利益。
浔龙河模式中的项目运营充分融入了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浔龙河村创新构建了以浔龙河村党建服务中心为核心,以浔龙河村村民委员会、浔龙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为辅的双层治理机构,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为补充的三级治理体系,实行了村企合一,并成立了新的浔龙河村级管理委员会;另外,浔龙河村还是湖南省内第一个建立O2O党建服务平台的村级单位,该服务平台完美实现了紧密联系与服务村民的最后一公里,全村共建设了25个一级群和一个二级群,覆盖了全村90%以上的群众,形成了“群众线上点单、党员干部线下服务”的群众工作新模式,实现了群众意见“一天有回音、两天到现场、三天要解决”。据平台显示,截止2020年,己为群众解决难题五百多件,发布宣传、服务信息上万多条。
同时,浔龙河村的村级集体管理治理体系打破了村级管理现有模式,建立了经济管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文化发展中心。其中经济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浔龙河村土地合作社管理,重点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并于2012年就成立了浔龙河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土地集中流转,土地增减挂钩和和异地置换等措施,推动浔龙河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公司多名核心员工为当地村大学生和村民代表。